2002年年末,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保监会不再统一制定航意险的条款和费率,各个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制定费率,但同时必须上报备案。 对于深圳各家保险公司来说,航意险市场本身的竞争格局仍在各家保险公司的博弈中显得并不明晰。延续多年的航意险共保体制是否继续“共保”成为深圳保险界关注的焦点。
共保体制仍将继续
所谓航意险共保体制就是保险公司按照各自市场份额来划分保费收入,出险后按相应份额由各公司共同赔付。保监会的新规定为其保留下了空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航空意外保险条款、费率,各保险公司也可以联合制定航空意外保险的条款、费率。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寿险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夏晓曙指出,联合设计航意险条款费率实际上为继续实行“共保”埋下了基调。
目前的深圳航意险市场的情况是,只有在深圳机场一地才能购买到单程的航意险,这与其他的保险品种销售方式大相径庭。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共保体制的缘由。
依照2003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保险法》,只要经保险监管机关核准,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短期意外伤害险,这意味着寿险公司一统航意险天下的格局将会彻底改变。
目前,深圳有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友邦和泰康等5家寿险公司经营航意险,而可以申请航意险业务的产险公司有10家,如果这10家都加入经营航意险,届时,深圳有15家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产险公司的介入,一度相对稳定的航意险市场将再起风波。”夏晓曙认为,“不过,深圳保险市场竞争的教训已使寿险和产险公司达成共识,航意险共保体制仍将继续。”
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实行航意险共保体制,也成为全国首个实行航意险共保体制的城市。在此之前,各保险公司各自为战。“当时有的保险公司的做法简直是自杀性的,局面一度非常混乱。共保之后,航意险市场才得以稳定。”夏晓曙告诉记者,“因此,各产险公司进入航意险时,更愿意采用共保方式,避免价格战。”
产险公司加入尚需时日
不过,深圳保险业公会秘书长王泽云表示,财产保险公司推出航意险尚需时日。按有关规定,财产保险公司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才可经营航空意外保险。
同时,保监会提高了产险公司进入航意险的门槛,保险公司报备航空意外保险产品及其替代产品时,还应附有精算声明书和法律声明书。此外,财产保险公司还需要重新进行工商登记。
既然共保局面还将延续,但共保并不代表着垄断。事实上,目前的状况是既要以共保体制来维护市场稳定,又要防止垄断,刺激竞争,这种想法一直是保险监管部门对航意险市场监管的主要思路。
一位资深的保险人士认为,目前,深圳航意险的共保体制是防止恶性竞争所必须的,但长远看,将来市场主体成熟了,不再进行恶性的价格战,共保体制有可能会自行瓦解,这要等待市场的检验。(李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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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航意险
航意险属自愿保险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限一般在几小时到几十小时之间,即从被保险人踏入保险单上注明的航班始发站飞机舱门,至踏出目的地的飞机舱门(不包括舷梯及廊桥)。航意险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选择要求,凡是购买了航空公司机票的乘客,无论其年龄、性别、职业、身体情况如何,均可自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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