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保险有效期内的受雇过程中,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保险负责赔偿。 本保险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赔偿、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的工资赔偿。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36层 邮编:200120 总机:021-58369588 传真:021-58369567
公司网址:http://www.ccic-net.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