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
险种名称 |
特色简介 |
|
1.信用卡保险 |
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持卡人非善意透支、信用卡被盗用、其职工单独或与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 |
|
2.雇员忠诚担保保险 |
承保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受雇于被保险人时,在从事雇佣工作过程中,因不诚实行为使被保险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
3.住宅质量保证保险 |
保单中列明的由投保人开发并经当地或全国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委员会认定通过的住宅,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列明质量事故造成住宅的损坏,保险人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的费用 |
|
4.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证保险 |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 |
|
财产部分: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火灾、爆炸、暴风、暴雨、雷击、地面突然塌陷等特定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
|
还贷保证部分:借款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其合法继承人连续三个月完全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负责按照本部分约定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 |
|
5.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
该保险是保险人基于对投保人(生产或销售企业)产品质量的信任,为其向受益人(产品购买者或消费者)保证产品质量有效性的保险业务当投保人所投保的产品因保单列明的原因导致权利人向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