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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一年了,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楚什么是有效责任、除外责任……”沙坪坝王先生介绍说,他最困惑的就是保险合同犹如天书。记者了解到,几年前,消委、消费者和媒体曾对保险天书提出质疑,保险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收效甚微。昨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年内将出台《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推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等标准条款,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保险天书,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货比三家,明明白白下单,清清楚楚理赔。那么,如何读懂现在一些保险公司的“天书保单”?昨日,本报理财专家为此支招。 购险者四成看不懂保单 “有效保险金额、保单现金价值、分红率……这些频频出现在保险条款中的专业术语,对普通老百姓来讲简直和天书无异。”重庆市民杨先生介绍。而有些保险代理人在推销时会一味夸大保险功能,对于市民应该注意的问题却避而不谈。一项对200名25岁~60岁市民的“投保需求”调查结果显示,近六成市民至今没有购买任何商业保险,其中不购买保险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措辞艰涩、冗长复杂的“天书保单”。在已购买保险的市民中,不清楚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高达45.4%;在不买保险的市民中,有近10%的人拒绝买保险是因为看不懂合同。而更多的消费者表示,之所以拒绝向陌生的保险代理人咨询,就是担心看不懂合同被骗。 今后买保险可货比三家 中国保监会近日在今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今年保监会将完善产品监管制度,出台《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如推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等标准条款。 本报保险专家团成员、人保寿险重庆分公司戴渝都介绍,标准条款有利于破解保险天书、推广白话保单,让消费者理解产品,提高保险监管效率,同时也能加强对代理人的管理,减少理赔纠纷、节约消费者法律诉讼成本;推动行业协会制定伤残标准和给付比例表;研究出台未成年人死亡保额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犹豫期的规范性文件。 今后市民买保险可货比三家。为了方便消费者比较和购买保险产品,今年保监会将推动行业协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保险条款。此前,迫于竞争压力,各保险公司鲜有在其网站上全面公开保险条款的,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很难做到货比三家。 个案 保单难懂 投保者状告保险公司 2006年,6名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因看不懂条款术语等原因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国内首例非实际理赔纠纷造成的诉讼正式立案而震动业界。据该案全权受托人唐小姐介绍,她的丈夫和她的5位朋友于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分别与某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品种为“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唐小姐说:“在签约前,代理人递给我一份很厚的附加合同,里面的医学术语我基本没看懂,但代理人说,只要得了保险范围内的任意一种病,就可得到最高赔付金额20万元。”但经医生朋友分析后发现,保险合同条款中有大量与医学鉴定不符之处,在许多情况下,被保险人只有在死亡之后才能得到赔偿。 支招 五步读通 保险合同条款 本报保险专家、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吴纲介绍,市民在看保险合同条款时,主要看以下几方面内容,一般就能把握住保单的要点: 首先,必须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等是否有误;险种与保险金额、每期保费是否与你的要求相一致等。其次,阅读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第三,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词注释。此项内容是保险专用名称的正式的、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第五,看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的规定或列举。即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行使合同解除权。从目前情况来看,消费者往往对此条款最不满意。如在医疗险中,有些保险公司一旦发生赔付,即依据该条款开出“除外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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