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新闻中心 >> 报送2006年度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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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寿险〔2007〕471号 各寿险公司,各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一、根据《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我会制定了《寿险公司法人机构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要求》和《寿险公司分支机构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要求》,请各公司按照要求报送法人机构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并组织各分支机构(限于省级分公司)报送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 二、各公司应认真做好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并确保报送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三、寿险公司法人机构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达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限于省级分公司)2006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并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达当地保监局。 四、各公司在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时,应同时列明定量指标的详细计算过程和指标值,并根据要求对定性指标进行如实描述。 五、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风险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分,并注明评分理由。其中:定量指标根据指标值所处区间按比例赋分。 六、各公司在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时,应注明公司负责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七、于2007年5月31日前各公司应向我会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其中:定量指标应以EXCEL表格文件填报,表格文件的格式应与本通知附件中非现场监管定量指标表样的格式完全一致,不得改变报表形式或增减内容。表格文件表样可从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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