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评价: |
| |
| 险种简介: |
所属公司:平安人寿
产品特点: ●专为少儿设计的重大疾病保险,尽显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关爱 ●0岁即可投保,保险金额逐步递增 ●多种交费期限,更多灵活选择 ●可与主险灵活搭配,满足不同保障需求
投保年龄: 出生后满28天至15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交费期至15周岁保单周年日
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在发生"重大疾病"后28天仍生存的,本公司按下表约定的标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当时的年龄 重大疾病保险金(每份) 0至1周岁 2500元 1至2周岁(含1周岁) 5000元 2至3周岁(含2周岁) 7500元 3周岁以上(含3周岁) 10000元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和未告知的既往症; (十)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四)项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
提示: 如需查找“中华保险网”的网站资料,推荐下方百度,选择“站内”进行搜索! |
>>
相关保险资料:  |
>>
推荐保险资料:  |
|
|
|
|
本网站所提供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资料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作出任何保证或其他声明。
|
| Copyright
© 1996-2006 www.123bx.com (123BaoXian)
China Insurance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
| 中华保险网
— 提供保险资讯的专业站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