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平安人寿
产品特点: ●五家中资寿险公司联合推出, 统一的条款, 统一的费率 ●教育年金减轻您的负担, 确保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成长年金呵护孩子幸福成长,告别“只要我在”的承诺 ●可豁免保费,体现保险真谛 ●0岁至14岁均可投保,交至14岁,保险期限至21岁
投保年龄: 0岁至14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至21岁
保险责任: 一、 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二、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三、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四、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受益人对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六、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七、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抗体呈阳性)期间;八、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示例: ● 李小姐为刚出生的儿子小刚投保5万元 ● 费用支出:年交保费4360元,交15次,共交65400元;李小姐每天给小刚约存12元 ● 享有利益: ※ 教育年金:小刚15、16、17周岁时,每年领5000元做高中教育金;18、19、20、21周岁时,每年领15000元做大学教育金。 ※ 身故保险金:小刚在21岁前发生不幸,公司按保单现金价值补偿给李小姐。 ※ 成长年金:李小姐如发生不幸,不能再照顾小刚,小刚每年可领取2500元生活费, 直到21岁。 ※ 豁免保费: 交费期内,李小姐如发生不幸,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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