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少儿保险 >>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 |
|
|
| 险种介绍: 少儿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少年儿童推出的险种,它以少儿为主要被保险人,除提供基本的身故保障外,另外往往还附加有教育费用的给付。 古人说,养而不教,父母之过。子女未来的教育费用是非常昂贵的,同时婚嫁、成家、创业等都需要用到一大笔钱。事先为孩子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使他更易于立足社会,这难道不是每个家长的心愿吗?而少儿保险则是为您可爱的孩子准备的一份最有意义的礼物,它能为孩子带来教育储蓄和爱心保障。不要让您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哦! 保障利益: 保障 生存保险金 教育保险金 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教育保险金 教育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婚嫁保险金 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婚嫁保险金 婚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60%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 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130%,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00%,本合同终止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Ø 现金领取; Ø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Ø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注:被保险人在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增加的身故保险金为累计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红利的130%;被保险人在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增加的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的200%;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增加的满期保险金为累计增加的保险金额的200%。 投保规则: 投保范围 凡出生30日以上、1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交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二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 23层 邮编:100020 传真:(010)85252232 电话:(010)85659999 网址:http://www.chinalife.com.cn E-mail:serve@chinalife.com.cn |
提示: 如需查找“中华保险网”的网站资料,推荐下方百度,选择“站内”进行搜索! |
|
|
|
本网站所提供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资料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作出任何保证或其他声明。 |
| Copyright © 1996-2006 www.123bx.com (123BaoXian) China Insurance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
| 中华保险网 — 提供保险资讯的专业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