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产品特点:
1、两全型保险。既可领取养老金,又有身故保险金保障。 2、服务功能齐全。当您未按期交费时,只要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抵交欠交保费,本公司将为您自动垫交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3、还可在保单现金价值余额的70%以内申请保户贷款。
投保年龄:
16至64周岁
缴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止5种。
保险期限:
暂无
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中数额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依约定于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金,保证给付10年。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不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10年部分的养老金,本合同于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10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示例:
李先生,25岁,投保本保险,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0岁,选择15年期交费,年交保费6360元,保险金额10万元,15年共交保费95400元。自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10000元,若其81岁身故,共领取养老金10000元/年*2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