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新华人寿
产品特点: 据悉,“锦绣年华”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款保额分红型年金保险,其定位为专款专用、老有所养,与同类产品相比,它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 首先,投保范围广、保险期间长,自0—60周岁均可投保,保险期间到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 ,满期还将给付保险金额,满足长寿者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储蓄性。 其次,交费灵活,可根据自身情况与需要选择不同的缴费年限,交费期间包括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或三十年,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的选择。 再次,领取方式多样、领取年龄自由,被保险人可选择在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五个年龄档的任一档次开始领取养老金,可选择年领或月领,充分体现新华人寿人性化关怀。 最后,该产品保留了具有新华特色的分红方式,即年度红利+终了红利。
投保年龄: 0—60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趸交
保险期限: 暂无
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下列方式之一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年金: 1、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年按照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月按照有效保险金额×20%×折算系数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身故的,本公司按其实际已交保费(无息)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身故的,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与给付系数的乘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上述给付系数详见《身故保险金给付系数表》。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项情形时,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与扣除手续费后保险费两者中之较大者。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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