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养老保险 >> 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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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介绍: 兼具分红的养老保障 无论保险资金账户资金运用情况如何,个人账户均有投资保证收益。如投资收益扣除投资保证收益后仍有盈余,不低于70%的盈余将进行分配。这样,投保单位的员工在获得了稳定的养老收益后,还可享受其保险个人账户的投资分红,实现具有保障的利益联动。 具有竞争力的管理费 本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末,提取不超过该会计年度个人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 1% 的管理费。 应付自如的灵活缴费 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前,根据投保单位自身财务状况,投保单位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向我公司缴费,有钱时可多缴,没钱时可少缴或不缴。投保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单位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形式多样的年金领取 在被保险人可选择多种年金领取方式,包括一次性领取,平准年领或月领,增额年领或月领,固定年期的年领或月领等。 科学的个人账户管理 我公司为每一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电子化账户管理,提供账户记录、账户变更、账户查询、对帐服务、以及缴费、领取、核算等功能,为投保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持。 根据投保单位人员流动的特点,投保单位可随时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 保障利益: ![]() 投保规则: 投保范围 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投保人,以其员工为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人的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被保险人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费 在被保险人退休前,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向本公司交纳保险费。 帐户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保险资金账户),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在该账户下加以运用。 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企业专户,在企业专户下为被保险人建立个人账户,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记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被保险人变动 投保人因所属人员变动而需要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 23层 邮编:100020 传真:(010)85252232 电话:(010)85659999 网址:http://www.chinalife.com.cn E-mail:serve@chinalif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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