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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市场监管划定方圆


  明确国内优先分保,加强市场风险控制———

  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各类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再保险市场却一直没有一部正式的法律法规,再保险市场的规范散见于《保险法》和其它保险法规中。10月25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束了国内再保险市场监管法规上的非完整状态。《规定》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再保险,又被称为“保险的保险”,是保险公司把自身承担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其他保险公司,以达到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目的。据了解,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再保险市场的法规,《规定》是中国保监会组织多方力量,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论证研究后才正式推出的。《规定》的出台,使我国再保险市场监管的方圆规矩开始明晰。这无疑对强化再保险监管,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体现保护性用意

  按照《规定》的要求,保险公司办理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至少两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出要约,分出份额之和不得低于分出业务的50%。这对国内再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利好。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再保险市场一直是以法定分保为主,中再保险集团曾作为国内唯一的中资再保险公司,每年有20%的法定分保进账。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法定分保业务将逐年递减,直到完全取消。今年中再集团的法定分保仅存5%,明年则不再有法定分保了。在这个时候,监管层明确规定国内优先分保,其保护性用意十分明显,虽然此前《保险法》中已有国内优先分保的规定,但那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

  其实,境内优先分保是国际通行做法。比如澳大利亚就有规定,境内保险公司优先分保比例为50%;韩国国内保险公司自留比例更是高达89%。同时,国内的再保险公司,似已做好在商业再保险市场上扩大疆土的准备。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就在10月12日完成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从成立时的6.5亿元,增加到现在的14.5亿元。按照保监会对偿付能力的要求,中国财险再能承保自己注册资本金4倍的分保业务量。

  绷紧风险控制的弦

  对于再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可以说是《规定》的重要特色。《规定》对风险集中的程度进行了限制性比例规定,即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中,每一危险单位分给同一家再保险分入公司的业务量不得超过直接保险业务的80%。这实际上在客观上也禁止了代出单行为。

  所谓代出单业务(Fronting),是指在中国内地没有经营权的境外保险公司,以通过境内保险机构名义上的承保,再转手将全部保险责任转移给境外再保险人的方式变相进入中国内地保险市场的情况,而境内保险公司可得到约5%的出单费。有报道称,据保监会2003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通过这种方式,境内90%以上的商业分保以外币形式落入境外公司手中。

  风险管控的另一体现则是,《规定》首次将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的偿付能力纳入监管之列,将按其总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来认定其分公司的偿付状况,并要求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向保监会提交相关报告,以证明其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及经营情况。同时对在中国市场开展再保险业务的外资(再)保险公司再保业务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规定》要求,除保监会批准外,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违反规定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对违反规定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保监会可以区别不同情况予以警告,责令予以撤换,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保险市场竞争趋热

  从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目前已经有9家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2家代表处。而世界最大的两家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和瑞士再保险则在北京开设了分公司。

  显然,再保险市场的竞争进入了面对面的阶段。对于外资再保险公司的步步进入,中再集团在麾下设立了中国财产再和中国寿险再两家子公司,将法定分保业务留在集团,让中国财险再和中国寿险再两家子公司进入商业分保市场打拼。实际上,此两家从2003年成立以来,发展情况相当不错。据中再集团总经理刘京生介绍,中再集团及其子公司今年上半年业务稳定增长。以中国财险再来说,商业分保费从2003年底的14.85亿到2004年底的28.12亿,截至今年9月底,其分保费收入已经达到40.89亿元。

  中国财险再总经理蒋志喜拿出了一个信心十足的数据:“预计全年可望突破48亿元。”他的想法很明确,由于法定分保比例会按照WTO承诺逐年下降5%,那么商业再保险需求就会大增,这给中国财险再是一个很大的机会。毕竟中国的再保险市场对于本土公司来说,有其外资所没有的一些优势。而眼下《规定》的出台,无疑让中国的再保险公司在一个更规范的市场上与外资竞争时,能站到一个较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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