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四 川 >> 四川:农业财寿险将在成都等地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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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由省保监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发展四川省农业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转发全省贯彻执行,近期将在成都等地开展财、寿险种的试点。 政策目标:三个“服务于” 结合我省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保障实际情况,《意见》制定的农业保险政策目标是: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大省的地位;服务于全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民受灾后恢复生产的自救能力;服务于广大农民,特别是满足外出打工农民和失地农民对人身意外伤害、健康医疗以及养老等方面保障的需求。 保障内容:农民的财产生命 根据我省农业保险政策目标和农业风险的特点,《意见》划定了我省农业保险的保障内容:重要农产品,如水稻、玉米、小麦、红苕、油料、水果、烤烟等;重要畜牧产品,如猪、牛、羊等;其它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结构调整要求的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农民房屋、农用机具;农民的身体和生命,如人身意外伤害、健康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保障。 保障原则:政策性和商业性同步 《意见》指出,农业保险按国家政策扶持对象可分为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 政策性业务,是指国家财政补贴扶持的重要农产品生产和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以及有利于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相关保险业务。这类保险的目的在于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与商业保险经营有所区别。 商业性业务,是指可由保险经营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经营的保险业务。 经营模式: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意见》提出,结合我省“三农”实际,四川农业保险可同时采取以下两种经营模式,先试点再推广。 ———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模式。适用于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和为农民提供“低费率、低保障”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在这种模式下,商业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农村的实际需求经营其他农业保险业务并将此类业务作为调剂手段,弥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亏损,实现“以险养险”;商业人寿保险公司也以市场为导向,以自求平衡为原则,为农民提供“低费率、低保障”的人身险产品。 ———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模式。主要适用于经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政策性保险经营组织。所谓政府主导,就是政府要对政策性经营的农业保险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各级政府和各种允许的经营组织机构在这个框架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各级政府对规定的农业保险产品可按照国际惯例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以利于农民对农业保险产品的价格能够接受,具有投保的积极性,也使经营单位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实现自我平衡。 近期试点 成都等地打头阵 《意见》规定,根据我省农业、农村现状和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产、寿公司近期将分别选取4个县(乡)开展试点:中国人保四川省分公司在洪雅县开展奶牛养殖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成都分公司在德阳市、成都市开展种植业保险和在眉山市开展牛、猪养殖保险,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在都江堰市开展农民意外伤害保险,泰康人寿成都分公司在金堂县开展农民意外伤害保险。 新闻名词:狭义和广义的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农业保险,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广义的农业保险,除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以外,还包括农村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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