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保险费率 >> 新光得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与费率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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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宣告利率】 台財保字第0910750357號函核准 得利年金歷史宣告利率 年 月 利 率 93年7月 2.9% 93年6月 2.9% 93年5月 2.9% 93年4月 2.9% 93年3月 2.9% 93年2月 2.9% 93年1月 2.9% 92年12月 2.9% 92年11月 2.75% 92年10月 2.75% 92年9月 2.75% 92年8月 2.8% 92年7月 2.8% 92年6月 3.0% 92年5月 3.0% 92年4月 3.0% 92年3月 3.0% 92年2月 3.10% 92年1月 3.10% 91年12月 3.35% 91年11月 3.60% 91年10月 3.60% 91年9月 3.60% 91年8月 3.75% 91年7月 3.75% 91年6月 3.75% 91年5月 3.75% 集利年金歷史宣告利率 年 月 利 率 93年7月 2.0% 93年6月 2.0% 93年5月 2.0% 93年4月 2.0% 93年3月 2.0% 93年2月 2.0% 93年1月 2.0% 92年12月 2.0% 四家行庫平均利率 年 月 利 率 93年6月 1.5% 93年5月 1.5% 93年4月 1.5% 93年3月 1.5% 93年2月 1.5% 93年1月 1.5% 92年12月 1.5% 险种介绍: 產品特色: ◎ 終身收入保障 活得越久,領得越多,讓年金給付成為退休後的養老費用及旅遊補貼的 最佳規劃工具。 ◎ 繳費方式彈性化 保戶可採定期定額方式繳費,同時亦可彈性調配個人資金,或視個人退 休規劃與所需年金金額,在資金寬裕時,可以不定期不定額方式繳付, 提高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 反應市場利率水準 年金累積期間每一保單週年日公司均會依據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 金庫與中央信託局等四行庫上月月初(第一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 儲蓄存款最高利率之平均值為參考指標,訂定宣告利率,用以計算年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 給付項目: ◎ 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年金給付開始日時仍生存者,本公司依照保戶所累積 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淨額及約定之年金給付類型(如下)計算年金金額 ,之後每屆滿保單週年日且被險人仍生存者,則本公司給付固定之年金 金額。 1、年金給付開始日:自行決定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50-80歲之任一保 單週年日。 2.年金給付類型: 10年保證期間終身生存年金 15年保證期間終身生存年金 20年保證期間終身生存年金 另在保證期間內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之。 ◎ 身故返還所繳保險費或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若在簽發保險單前身故者,本公 司將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若在簽發保險單後身故者,則依本契約約定 返還身故當時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 年金給付期間利差紅利 年金給付開始日後,本公司依據紅利計算公式計算利差紅利,各年度紅 利併入年金金額一併給付與受益人。 投保條件: 投保年齡限制:0~70歲。 繳費期間:不得低於10年。 繳費方法:定期定額繳(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及不定期不定額 繳。 繳費金額限制:首期保險費不得低於6,000元,定期定額繳之續期保險費 每次不得低於2,000元,每一保單年度最高不得超過200萬 元;不定期不定額繳之續期保險費,每一保單年度繳費 次數不得超過12次,每次不得低於10,000元,每一保單年 度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 範例說明: 男性、45歲開始每年繳120,000元(採年繳方式繳費),至65歲止時共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3,293,397元。採15年保證期間終身生存年金給付,於65歲開始每年年初領取195,340元之確定年金,第16年年初(80歲)開始每逢保單週年日生存時,繼續領取生存年金195,340元。 ![]() ※本表宣告利率係假設值,保單價值準備金實際數將以實際宣告利 率計算之。 ※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會隨本公司定期宣告而改變,宣告利率 之下限亦可能因市場利率偏低,而導致無最低保證。 ※宣告利率會隨經濟環境而有波動,本公司不負最低宣告利率保證 之責。 ![]() ![]() 保戶權益: ◎ 附加費用 每次繳付之保費中扣除3%做為附加費用。 ◎ 宣告利率之宣告及保單價值準備金之計算 每月宣告利率不得低於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與中央信託局等 四家行庫上月月初牌告之兩年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利率之平均值。 保單價值準備金按每保單年度開始日之宣告利率累積,各保單年度中採 日單利方式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年度間則採年複利方式計算 (詳閱保險單條款第六條)。 ◎ 年金給付方式 年金給付開始前,要保人得申請變更年金給付類型(10、15、20年保證期 間終身生存年金)。 年金給付開始後,本契約不得辦理變更。 ◎ 保單借款、解約 年金給付開始前,要保人得在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內向本公司申請保單 借款或解約。 年金給付開始後,本契約不得辦理借款或解約。 ◎ 免解約費用之提款 在年金累積期間,每屆滿保單三週年之日時,要保人得以當時年金保單 價值準備金餘額20%之範圍內提領,本公司不收取解約費用(詳閱保險單 條款第十一條)。 ◎ 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通知 於每一保單年度末,公司將以契約約定之方式通知要保人年金保單價值 準備金餘額。 ◎ 稅法上之優惠 減輕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得由納 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但每人每年以24,000元為 限。 免納所得稅: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不論其項目名稱,均可免納所得稅。 【稅法條例若有修訂,以當時法令規定為準。】 公司: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6號 网址:http://www.skl.com.tw/ Email:skl080@skl.com.tw 电话:(02)23895858 免費服務電話 08000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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