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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专业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单个法人资本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个人资本金之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规定各级政府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团法人、银行、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投资于保险代理公司。 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公司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50万元。 2、 具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 3、 拥有至少30名持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的代理人员。 4、 具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5、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1、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 代理收取保险费。 3、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 4、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意:保险代理公司无权签发保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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