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广 东 >> 社保缴费每年公布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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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社保缴费将越来越透明。昨日,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计划从今年起,每年在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中央、军队、省属单位中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同时,该局要求各单位建立起社保公示制度,对于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公布一次。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从今年起,各参保单位按稽核内容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7月31日前上报,在自查基础上,稽查队伍将通过往年记录、举报投诉、和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实地稽核。而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单位要立即整改。其中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要重新核定;对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将按法定程序清理补缴;对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的,将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对冒(骗)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将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其退还;对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还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公示制度,每年最少向单位职工公布一次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人员情况;对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病退的,应在办理前向单位职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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