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保险欺诈案例 >> 七载索赔险陷囹圄 六旬老汉告赢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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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孙女烧伤不治身亡后,爷爷向保险公司索赔7年未果,还险些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近日,黄陂区法院以汪老汉诈骗保险的事实依据不足,判决保险公司向汪老汉支付保险费2万元。 1997年2月,黄陂区63岁的汪老汉到离家三公里外的小卖部买东西,老伴去自留地里摘菜,只留下四岁的孙女汪娟(化名)看家。谁知汪娟在家烤火时,不慎弄翻了火盆引起火灾,小汪娟全身烧伤70%,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年7月,汪老汉以孙女汪娟投保后身亡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后认为,汪娟投保的时间是在其身亡之后,拒赔。汪老汉便向黄陂区法院提起起诉。 此间,保险公司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汪老汉诈骗保险赔款。 1998年4月,当派出所以诈骗罪要对汪老汉刑事拘留时,汪老汉又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汪老汉给孙女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其身亡之前,汪老汉诈骗罪不成立,发回黄陂区法院审理。 黄陂区法院调查认为,汪老汉持有合法有效的投保单据,被保险人汪娟的死亡时间在保单的有效期内,汪老汉诈骗保险赔款的事实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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