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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取保险费竟雇人将亲弟活活打死,近日,发生在陕西省宝鸡市的首例特大杀人骗保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郑进华等人落入法网。 今年50岁的郑进华,是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镇文化馆职工。2000年6月份,郑进华作为投保人,其弟郑选鱼为被保险人,郑选鱼12岁的儿子为被保险人的身故受益人,分别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宝鸡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分公司投保康泰终身附加定期,祥和定期和康宁终身人寿保险,在两家公司投保保额分别为20万元,合计为40万元,共缴首期保险费5232元。 2000年12月17日,被保险人郑选鱼死在公路边水沟内,岐山县公安局经对死者进行法医鉴定,确认郑选鱼系被巨大暴力作用于头部、胸部、腹部致特重型、开放型颅脑损伤、心脏挫伤、肝破裂死亡。2000年12月底,郑进华向平安公司提出索赔,并口头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报案、提出索赔申请。两公司在对郑进华以及其弟家庭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发现郑进华在1999年在中国人寿保险宝鸡分公司给自己仅投保了保额为1万元的康宁终身人寿保险,平时他根本不管其弟郑选鱼的生活,但郑进华突然决定给弟家投保,年交费5200多元(两种保险保费分别需交10年、20年)行为反常。同时还发现郑进华在为其弟投保时,隐瞒自己和其弟的收入情况,把自己说成是私营企业主,其弟说成是个体工商户,年收入分别为5万元、3千元,实际上郑进华只是镇文化馆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其弟郑选鱼8年前与妻子离婚,带着儿子和70多岁的老父亲生活,家境困难。 根据许多疑点,两公司向公机关报案。岐山警方虽经多方调查,均未获得可靠证据。因案件正在侦查中,保险公司一直未予赔偿。郑进华竟多次上访,在取得了受益人的全权代理权后,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宝鸡支公司告上了民事法庭。 今年4月1日,岐山县刑警大队从在押嫌疑人中获得线索后,经过迅速调查取证,终于使这起雇凶杀亲弟特大杀人骗保案件真相大白。 原来,2000年6月份,郑进华在为其弟郑选鱼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巨额人身保险后,同年12月,郑进华又拿出1万元现金,雇用蔡家坡镇农民赵科文“教训”其弟。12月中旬,赵科文纠集本县雍川镇农民杨亚平、董海飞、郑亚龙和杨平等人,先后两次强行将郑选鱼拉到村旁公路边,用车撞、摔打、脚踏等暴力手段,致其肝脏破裂死亡,将尸体移到公路上,伪造肇事现场后逃离。案发数月后,郑进华见风平浪静,便向保险公司多次提出赔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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