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保险欺诈案例 >> 故意纵火烧死生母骗取保险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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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1997年11月13日下午2时,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接到报案,楼房镇小孤山村一户人家着火,女主人陆桂花被烧死。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经过周密调查,认为故意纵火的可能性极大。火是从炕面上直接烧起来的,铺在炕面上的纤维板有被烟火熏烧的明显痕迹,但却完整的保存下来了。显然不是如死者之子初志刚所说,是因为渍酸菜烧火过多而引起的火灾。 正在此时,太平洋保险公司丹东分公司和中保人寿丹东分公司的有关人员也来到现场,并向警方提供了初志刚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为其母亲投保了巨额保险的线索,这使得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公安人员突审了初志刚,初志刚被迫供认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初志刚24岁,初中文化,已婚,有一个4个月的女孩。初志刚父亲在丹东市内做装修活计,其母亲开一小杂货店,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尚处中等水平。据初志刚供认,他这样做,是受到其一亲戚的孩子遇车祸,因参加了保险,而获得大笔保险赔款的启发。于是,他就打起了保险的主意,精心研究了有关人寿保险的险种和条款,并多次到几家人寿保险公司以咨询为名,伺机寻找作案的突破口。1997年8月8日,初志刚特意选择了这个“吉祥”的日子,在丹东市太平洋保险公司为其母亲投保了重大疾病和附加意外伤害险,保额为78万元,交保费2万多元。10月17日,他又在中保人寿丹东分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额为40万,交保费4000元。他在两家公司共计投保118万元。11月13日,初志刚在其父亲、妹妹均不在家的时候,将妻子与孩子也打发回了娘家,趁着其母亲已睡熟,将事先准备好的酒精洒在母亲身上,从窗外扔入了火种,将亲生母亲活活烧死。11月14日,他便迫不及待地向两家保险公司报案,提出了索赔要求。犯罪嫌疑人初志刚烧死亲生母亲,骗取保险金一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震惊和极大关注。 [案例评析] 首先应该认定初某与保险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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