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财产保险案例 >> 投保展品遇意外受损 保险公司被告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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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朝阳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保险索赔案。北京职工对外艺术展览中心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属支公司告上法院,索赔390余万元。理由是其投保的展品在运输途中受损后,迟迟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原告诉称,2002年,该中心为赴欧洲举办名为《职工现代艺术展》的巡回展览,于2002年9月9日就展品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在巡展期间,原告所投保的展品于2003年7月29日在运输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部分展品受损。2003年8月1日,原告要求被告评估展品损失情况以便理赔。被告派员出具了评估报告,确认该事故给保险标的物造成了449000美元的损失。但二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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