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保险相关论文 >>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如何突破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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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专家预测,我国养老保险业务中仅企业年金保险未来三年每年就可能有1000亿元的增长规模。另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健康险2004年到2008年间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到3000亿元,而2003年我国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不到300亿元,发展空间之大令人吃惊。尽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它们的发展都面临着诸如经营主体不明确、优惠政策少、法规不健全、管理经验少、产品不丰富、竞争不规范等共同问题,笔者认为,采取以下措施可以使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突破瓶颈,获得巨大的发展。 一、国家应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界限,指明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以利保险公司找准定位,找准目标市场。 因为:第一,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险也只是负责人们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非常有限,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应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和运作;第二,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直是经营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主体机构,不仅经验最丰富,而且人才和技术相对较多;第三,根据现行法规,社会保险部门、保险公司、行业内部等都可以经营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健康保险,根据即将于5月1日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企业年金理事会等机构都可以运作和管理企业年金,多个部门同时经营,各自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容易政出多头,不仅不利于管理,而且不利于收集数据,不利于精算定价和产品研发等。 二、国家要给予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企业年金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都有了一些列支渠道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仍不足以对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因为:第一,对经济效益较好,有能力办理补充保险的企业来说,允许的列支比例太小;第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如城镇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学生、农村人口等,没有规定明确的列支渠道,也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公众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没有给予税收减免;第四,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不多,且缺乏风险控制机制。如果国家能给予上述优惠政策,必将迅速推动和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 三、要完善立法,加强管理。首先,要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的立法。 如对保险费的列支、收取、资金的管理及运用、保险金的支付等都要有具体的规定;对保险公司、社保部门、医疗服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责、权、利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明确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关,避免重复监管和出现监管真空。比如,不能出现保险公司办保险时,工商局、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检法和保监会等许多部门都进行监管,而劳动部门办理保险时没有部门监管的局面,所以,统一监管部门,统一监管政策非常必要。其次,要运用法制手段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能利用行政手段和行业优势等形成垄断、不能进行恶性竞争特别是恶性价格竞争,要形成凭经营技术、凭管理水平、凭优质服务、凭规范经营来竞争的市场机制。 四、要在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这对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至关重要。 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要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和保险公司与社保部门之间建立这种双赢机制,因为:第一,这有利于集合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各类数据库。如养老保险投保人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患者(或被保险人)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充分共享的数据信息,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服务,比如有了各类信息库,可以提供查询服务、咨询服务等,更重要的是,全面的信息和数据,便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缺乏经验数据是制约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减少诸如客户在投保时不如实告知、住院医疗费用单据作假等问题,还可以杜绝或减少医患合谋、医院单独作假“谋取”保险公司利益等行为。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发展较慢,除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外,也确实存在公众保险意识不强的问题。如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高达8万亿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用来防病养老的,但一般公众都是选择存银行,而不选择购买保险,这是公众保险意识很弱的一个明显表现,但分析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目前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当务之急。 六、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团体养老保险和团体健康险的展业中,过去有些寿险公司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往往采用向投保单位领导层赠送高额保单、返还高比例手续费、赠送汽车等贵重物品等手段来抢业务,企业年金保险的竞争中,采取“零管理费”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自杀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搅乱了市场,而且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只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才能维持商业养老和健康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成立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 健康保险与一般的保险险种相比,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经营健康保险技术含量高、管理要求高。比如,健康保险的精算,除了像一般保障性寿险险种一样,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以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等因素。再如健康保险的管理不仅涉及到核保、核赔、财务、人事管理,还包括医务管理、健康管理等等;二是健康保险覆盖面广,涉及人群多。所以,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有利于提高技术,强化管理,细化服务,有利于充分挖掘市场潜力,迅速扩大市场,也有利于与国际保险业接轨。因此,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独资成立、或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外资公司合资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捷径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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