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聚焦中国保险资金入市 >> 保险资金运用限定有望突破 |
|
|
继太平洋保险集团斥资10亿元参股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后,平安保险集团近日向有关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提交成立保险产业投资基金的申请,着眼于投资国家长期基础设施项目。 业界认为,保险公司能否投资实业,将成为刚刚启动的《保险法》再次修改中的一个热点。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与快速发展的保险业相比,现行《保险法》中的一些规定需要作相应调整,以适应保险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消息灵通人士表示,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的拓宽已经被列为此次《保险法》修改的工作重点之一。 现行《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作出上述禁止性规定,主要是监管机构出于对风险监控的考虑。而投资实业需要大量变现资金,保险公司在现金流上会容易出现问题,这样将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平安成立保险产业投资基金和太保参股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是否涉嫌“越位”?现行《保险法》真的对保险资金投资产业存在障碍?全国人大的法律专家表示否定。他指出,《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既体现了稳健性,也体现了灵活性,只要经过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认可,保险资金设立或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前不久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就是援引此例。至于太平洋保险集团投资10亿元人民币,参股复旦大学成立的太平洋金融学院,在我国学校不属企业,不具盈利性质,故与《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保险资金“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亦不存在冲突。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国家基础建设项目,还应鼓励保险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形式。诸如建议允许保险公司依法参与发起基金管理公司、参股信托投资公司,收购、设立商业银行,以实现保险与银行、证券等业务有机结合、协调发展,逐步形成金融服务产业集群。 权威人士向本报表示,中国保监会目前正会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研究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拓展运用渠道的可行性。 |
提示: 如需查找“中华保险网”的网站资料,推荐下方百度,选择“站内”进行搜索! |
|
|
|
本网站所提供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资料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作出任何保证或其他声明。 |
| Copyright © 1996-2006 www.123bx.com (123BaoXian) China Insurance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
| 中华保险网 — 提供保险资讯的专业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