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保险中介发展研讨会(2002) >> “电子化”打破兼业代理管理真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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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迅速,据统计,截止去年11月,专业保险中介公司已达170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27家,公估公司26家、保险经纪公司17家。此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更达到7万家之多。 典型的兼业代理机构,如银行、邮局、汽车行等,凭其现成的销售网络几乎不需要成本即可投入兼业代理,这一点注定了他在与保险公司坐下谈判的那一刻就拥有的绝对强势地位,长期以来,兼业代理机构不仅在数量上一统天下,就业务份额而言,其所占比重之大,对各家保险公司的影响更是举足轻重。 然而,由于兼业代理机构网点分散,与保险公司只有业务上的管理关系,造成的清查难、监管难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整个保险业的发展秩序,成为防范经营风险的薄弱环节。面对日益庞大的兼业代理市场,有关专家呼吁应尽快普及电子化管理。 大体上看,兼业代理市场的监管难度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行业统计分析,不难预见,中介市场在近年内的增长势头将有增无减,而从宏观上把握整个行业动向,维护行业正常、健康的发展轨道乃是监管机关的首要责任。 二是加大对单个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俗话说,多则乱,若大的兼业代理市场,总有瞒天过海、混水摸鱼之辈,监管机关难免显得分身乏术,力不从心。 正如前述专家所言,市场大了,其实是件好事,只要监管跟上就能维持其良性发展势头,监管跟上关键在于方法,电子化管理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 早在1999年,中国保监会就曾深谋远虑地关注过此类问题,其委托深圳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于当年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该系统初步解决了在监管机关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人档案,营业许可证的核发和打印以及调整确定一对多代理关系等问题。 紧接着2000年8月4日出台的《保险兼业代理暂行管理办法》,对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代理关系建立、代理合同的备案、业务台账的建立、保证金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03年新《保险法》继续加大了改革力度,放开了代理机构一对一的专属代理,进一步健全了监管制度,尤其强调了以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整顿再整顿,并要求监管机关将监管的重点逐步从市场行为监管转移至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监管。 不难看出,保险作为我国的新兴市场,正在从不断发现、解决、校正问题的过程中逐步成长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伟大行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及早地启用了电子化管理,频繁的新旧体制改革并未给保险业界带来过多的麻烦和工作量的增加,凭借当初良好的可扩展性设计,《保险兼业代理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及时更新升级,目前广泛使用的2.0版本,在规范兼业代理市场中正越发显现出其巨大威力。 例如,参照新保险法中强调的加强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升级后的《保险兼业代理信息管理系统》对业务台帐管理功能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包括对每笔业务进行备案,从台帐内容完整、合理、台帐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分设台帐、交互核对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实现,并可通过与系统联网的保费账户进行对保费违规操作的实时控制,真正做到了信息数据电子化,实现了监管的动态性、即时性。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经营稳定性指标,兼业代理机构作为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的重要渠道,其内部管理、会计核算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真实性,对其业务台帐的实时监测,就像是给代理机构装上了一只无形的电子眼,使其不得越雷池半步。 另外,该系统强大的统计分析功能也为监管机关省了不少心力,有力地支持了监管机关对行业的宏观调控。 信息化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据悉,除兼业代理市场外,保险业信息化体系中还包括了先后使用的《代理人管理信息系统》,《代理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等、并规划了中介市场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信息共享系统,中国保险服务网www.cisc.com.cn作为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之间数据交换平台,一直为国内保险业提供着全方位的信息咨询、决策信息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保险业将以信息化,职业化,国际化的崭新姿态而倍受世界瞩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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