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中国人寿“诉讼风波” >> 中国人寿母公司罚交税款67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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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表公告称,中国国家审计署报告指其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违反内地保险法以及未如期缴纳部份税款,须合共缴付6749万元人民币罚款及欠税,其中1109万元人民币为罚款,其余为欠税,将由中国 人寿母公司负责。根据审计署报告,截至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部分投资为内地保险法所不容许的投资,所骋用的个别代理人亦不符法规,其部分支行所从事的活动不符保险法,包括在保单或退休金到期时支付过多的款项,部分分行夸大支出或虚报利润以减少税款,部分分行将资金以“私人储备”为名,购买资产和支付员工福利,以及公司于指定时间内未能缴付部分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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