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整治“地下保单” >> “地下保单”不可能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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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传言说规模已占到全国个人寿险收入10%的“地下保单”有望合法,监管部门对此明确表示 近期有传言说,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签订,境外保 险公司违规向内地销售的寿险保单(“地下保单”)将有望合法化。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保监会深圳保监办有关负责人,得到的明确答复是“不可能”。 这位负责人说,境外保险公司违规向内地销售寿险保单,即“地下保单”问题由来已久,对深圳地区影响较大。由于其业务的隐蔽性,同时由于外汇保费流出一般通过现钞携带出境和黑市外汇流出等渠道,因此在量上一直无法确切统计。但据报道,香港每年的保费收入为400多亿元港币,其中约三分之一来自内地,达120亿元港币。如果上述数字属实,则“地下保单”的规模已经占到了全国个人寿险收入的10%(2001年全国个人寿险保费收入为1288亿元人民币),外币保费流出情况相当严重。 各保险机构业务部门对于来自“地下保单”的竞争压力有着真切的感受,各保险机构还收集了多份“地下保单”契约和演示书,涉及香港国卫、香港友邦、香港保诚等多家港澳保险公司。另外,通过对香港个险市场的分析,平安人寿采用间接的方法对香港“地下保单”内地销售的总量进行了测算。保守估计,2002年度内地保费流出不会低于80亿元港币。 那么内地与香港签订协议(CEPA)后,“地下保单”是否会合法化? 这位负责人表示,协议签订后,将允许港人在内地考取资格证书在内地执业,但只能为内地保险公司展业,代理内地公司的保险产品,不允许其为境外(香港)保险公司在内地拉业务。“地下保单”并不能取得合法地位。鉴于目前内地与香港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成本管制水平、佣金比例的差异较大,“地下保单”在价格和保障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且短期内难以有明显的改观。因此,CEPA协议后,“地下保单”不可能合法化,它依然是扰乱内地市场的一个严重问题。 这位负责人还解释说,协议签订后,深圳保监办坚决与香港保监处合作严厉打击“地下保单”的态度不变。按照2002年11月粤港深澳四方监管机关联系会议对“地下保单”问题的共识,我们将加强与香港方面的信息交流,及时将违法售卖“地下保单”的香港代理人有关资料移交香港保监处。今年8月中旬即将召开的第三期四方联系会议还将进一步商讨如何有效查处“地下保单“问题。 那么如何有效解决“地下保单” 方面的问题并保护内地投保人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首先最重要的是宣传、教育投保人。其次,加强核保管理和查处力度。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 此外,解决“地下保单”问题还应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法。一方面开展内地外币外汇保险,引导境内居民在境内投保外币保单,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督促保险公司增强核保管理,加大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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