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整治“地下保单” >> 打击地下保单的海外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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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接提到要“打击非法的境外保单”。对“地下保单”的界定和打击都有了确切的声音。 整体推进 从每年的四方联席会议到不定期的公告制度都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地下保单的积极关注,但是从监管制度和打击面而言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就行业内而言,目前市场上的地下保单主要来自香港和澳门两个地区,可以利用联合监管的优势遏制地下保单的源头,对在境内有非法展业活动的境外保险公司记录在案,事实上这一做法也得到了港澳保险监督机构的支持并且日见成效。 由于目前地下保单出现的地区集中在沿海,因此除了执行《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地下保单及类似情况处理的规定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由当地保监局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定,与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充实保险监管队伍,以协调各方力量就地监管。比如在比较受社会关注的税收问题上,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人身保险费在个人所得税中抵减的规定,仅仅是在人寿保险金支付时免税,因此在应对地下保单的冲击时缺乏税收减免方面的吸引,从节税角度进行防范。 对照不足 地下保单瞄准的是市场的空当。在遭受地下保单冲击最早的中国台湾地区保险市场上,地下保单就是以投资或万能产品的名义侵噬当时强制分红的储蓄型保单的份额。 目前市场上的地下保单同样存在价格、币种和赔付等优势,从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产品和服务两方面仍有很大不足。就产品而言,尽管《保险业务外汇管理规定》已经在2002年出台,其中第八条对外汇保险业务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现有的意外险和医疗健康险严格上还不能说是外汇保单。目前对个人的外汇管理出现了松动的迹象,而相应的保险产品还没有出现。事实上现在的地下保单瞄准的客户多为有全球保障需求的私企老板和高级雇员等,但保险公司市场细分策略毕竟刚刚起步,针对这部分高端客户的套餐型产品仍显苍白。 而就服务而言,大陆的保险公司更需要走立足本土(深)、放眼海外(广)的经营策略。针对我国保险公司更多的是理赔难的问题,能否得到迅速合理的赔付是各家保险服务深度的体现。 据报道香港的部分寿险公司在大陆都有数家自己的定点医院,为自己在大陆的客户提供相关的体检或理赔服务。从此招可以看出拓展服务(网点)的广度正是我国保险公司所需要的。中国台湾地区市场上就有不少寿险公司为其客户提供海外救助等服务就非常值得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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