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整治“地下保单” >> 友邦香港禁保内地客 谢仕荣自断地下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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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历新年刚过不久,节日的喜庆气氛还没有完全散去,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董事长谢仕荣便急匆匆地结束假期,从美国飞赴香港。数日后,又匆匆踏上归程。 虽说只是短暂停留,谢仕荣却抛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并在香港美国友邦保险(百慕达)公司(下称“香港友邦”)内部通告了他的这一决定:禁止香港友邦的保险代理人销售保单给内地客户,无论保单签约地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 香港友邦的一纸“禁令” 其实,香港友邦的保险代理人不是第一次接到公司类似的通知。一两年前,公司已经下过这样的指令,但当时只是禁止在内地卖保单,而内地投保人在香港签单是允许的。香港友邦保险代理人王小姐(化名)说,“这回是真的‘一刀切’了。” 当年,王小姐来香港求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并没有回内地,也没有直接进入香港企业任职,而是选择到香港友邦做保险代理人。对于这样一反常理的决定,王小姐没有直接回答原因,只是向记者暗示,她的背景可以给她带来不一样的收获。“别人做不下来的单子,我能做。”她说。 对于公司这次做出的决定,王小姐坦言,确实对她开展业务带来极大的影响,她预计自己的收入也会大幅缩水。但她并不清楚公司为什么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近年来,香港很多寿险公司1/3以上的新单保费收入都来自内地,有的甚至达到40%,总的金额超过百亿元。 事实上,对这个决定有疑问的还不止王小姐一个人,记者的调查或许可以帮他们解开谜团。 一家总部设在广州的合资寿险公司负责人说,早在一年前,保监会曾打算,通过限制外资公司在境内的业务来打击日益猖獗的“地下保单”,“听说最近保监会出手了,但这只是内部掌握的情况,没有公开发文”。 按照WTO的协议,全面开放以后,友邦保险不能再以独资的形式在中国设立分公司。表面上看,保监会的这项决议似乎对友邦保险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其实不然。 上述合资寿险公司负责人解释道,即便不再开设新的分公司,还有地区支公司和营业部的批设,以及新产品的备案、报批,这些如果都受到限制,那等于就要原地踏步了。 北京保监局一人士的说法侧面印证了上述猜测。该人士透露,在北京市积极开展农村险调研的过程中,友邦北京分公司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因为保监会的相关决定,友邦保险暂时不能开展这项业务。 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称,由于“地下保单”泛滥,屡禁不止,中国保监会内部通过了一项决议,暂停友邦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此说法尚未得到保监会的正面回应。 记者随后向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高层人士致电求证,该人士表示并不知晓保监会有此决定。 想必谢仕荣的匆匆返港,以及香港友邦内部迅速下发的一纸“禁令”,与此不无关系。 从“源头”抓起 保监会早在1999年就曾发出公告,严禁海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中介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永远取消其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资格。 2004年,保监会和部分派出机构继续加大了打击地下保单的力度。分别于当年的3月19日、6月23日和11月11日下达通知,表明中国保监会对待“地下保单”的严正态度,全面部署、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地下保单活动,并联合公安部对“地下保单”进行肃清。 同年10月前后,香港几家保险公司如香港国卫、香港友邦、香港保诚、香港宏利、香港金盛等多家在港保险公司纷纷在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的要求下,通过媒体公开刊登“打击地下保单”的广告声明,警世消费者。 由于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分别受限于两地不同的保险监管法规,在打击“地下保单”的问题上,保监会总有点力不从心的感觉,虽然三令五申,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同年11月26日,中国保监会和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协议》,携手打击地下保单。 北京市保监局负责人就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问题答记者问时,对境外保单做了详细的解释。 该负责人说,境外保单销售行为是否违法,要分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内地居民在出境旅游、探亲或从事商务活动期间,向设在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如果投保和承保的所有行为都在境外完成,境外保险公司为此签发的保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另外一种情形是境外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代理人)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境外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境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这种通过代理人在内地为境外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和保险监管部门坚决依法打击。 换句话说,如果内地投保人在境外签单,虽然这种保单存在很大风险,但是保单依然有效,这种行为也不违法。因此,一些香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就想出了“免费香港几日游”等手法,绕过相应法规的监管,将投保人带到香港本地签单。 在利益的驱动下,法规的约束力似乎对代理人和投保人同样没什么效果可言,保监会想出这个从“源头”抓起的办法,想必也是无奈之举。 “很多代理人的路子很野的。”前述合资寿险公司负责人说,在香港的保险公司里有个怪现象:很多代理人都是内地人,并且每年代理人高峰会上获奖的也大都是内地人。他们的销售渠道主要面向内地,在给香港保险公司创造了大量保费收入的同时,也分流了内地的很多业务。因此不少内地公司的负责人对香港兄弟公司的做法也很不满。 “教育险”试点“境外保单合法化” 众所周知,在众多外资保险公司中,友邦保险的政府公关能力绝对是首屈一指的。79岁的首席执行官莫里斯·格林伯格先生也曾为中国保险业乃至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友邦保险会在“地下保单”的问题上栽了这样的“大跟头”呢? 北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的市场总监分析,如果从根源上说,不外乎两点,其一是因为香港的保险市场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市场空间不像内地潜力巨大,他们一直都在觊觎内地业务,并把内地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几年下来,‘地下保单’的发展势头已经有点收不住了。如果友邦保险决心根治‘地下保单’,势必会伤害到一部分甚至是一大部分代理人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可能就要面对两大难题——业务规模的骤降和代理人的流失。”中国平安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另一个原因,就是人们的逐利心理。“这也是自然选择,资金也有趋利性。”上述合资寿险公司的市场总监说。 保险业内把“地下保单”的诱惑性总结为“三高”——高保障、高收益、高附加值。 据王小姐介绍,在香港友邦的产品中,有一类投资型寿险产品,最吸引内地投保人。它们实质上是基金产品,可以借助AIG(美国国际集团)在全球的投资渠道,获得更多回报。投资回报高,保费就相对便宜,也能够提供更高的保障。因此,虽然这类保单风险高,但依然很受内地中高收入人群的偏爱。 前述合资寿险公司的市场总监说,造成资金趋利性的根源在于香港和内地是不同的“两个市场”。 他称,由于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事实上造成了两个不同投资环境、不同收益率市场的存在,资金在这两个市场上形成一股“暗流”,单纯通过监管层的严打也很难根治。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呢? 该人士认为,监管层应该给这些资金一个适当的渠道,引导它正向有序地流动。事实上,金融机构热切期盼的QDII,就是一个最直接的途径。另外,尽快放手让更多的保险资金到境外投资运用,或许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地下保单”的资金暗流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和有关部门不断磋商后,保监会有意通过在“教育险”这一特殊产品上试行“境外保单合法化”,即允许内地投保人购买境外公司销售的教育险。 “之所以选择教育险,监管层可能有几个考虑,一方面是教育险的市场份额不高;另一方面,从投保人的角度考虑,如果为子女出国留学购买教育险,领取保险金时,保险公司直接以外币计价给付保费,更具有现实意义。”该知情人士分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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