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新交法机动车三者险专题 >> 理性看待车险费率调整 |
|
|
今年11月1日,人保调整车险承保政策,11月22日,太平洋财产保险也悄然跟进,虽然该公司一再讳言“涨价”一词,但投保车主们均发现新价格与以往相比出现了上涨,幅度超过10%。算上年初平安产险推出新条款和费率、5月1日后各家公司将第三者责任险价格上浮10%。 5月25日人保将车损险上浮10%,与此同时,成都的车险市场今年已有4次价格上涨。三家公司均承认,作出这样的调整,车价频降是原因之一。对于这样的解释,广大的消费者却难以接受,不少人还将车险承保政策的调整当成是保险行业的“霸王条款”,媒体的参与更是将争论推向高潮。 这样的争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仔细想一想,其实双方都有道理。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并未推出新版车险条款费率,而只是公司对车险所作的调整,是承保政策局部调整”。 从消费者角度讲,最敏感的就是价格,这个看起来的“涨价”,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它背后的原因。 目前汽车市场价格变动频繁,主要是向下调整,其中不少车型降价幅度超过了万元,有的甚至是几万元。而通常情况下,一部车子的价格每降低一万元,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保费就要减少100多元,而车辆修理、配件价格并没有随之下降,这就造成了“保费收入减少,但是保险赔付不变”的局面。 还有一个原因呢,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对于人身伤害赔偿额度有了大幅提高,这也让保险公司面临了巨大的经营风险,所以保监会给予了各家保险公司调整费率的指导意见,这也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一再强调车险费率调整符合保监会的精神。 对于今后的车险市场的走势,想必广大的消费者一定更为关注,从明年1月1日起,车险市场将实行费率条款放开,这一点应该值得广大有车一族的高度关注。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各家保险公司都将推出自行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车险市场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就意味着广大消费者将面临花样更加繁多、价位更加不同的产品。 如此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如果哪个保险公司在没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降价,肯定会被市场淘汰,所以消费者在这方面不用太过担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车险条款必须经过保监会的批准。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车险的时候,应当询问自己所购买的车险条款是否经过保监会的批准,并认真了解条款内容,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
提示: 如需查找“中华保险网”的网站资料,推荐下方百度,选择“站内”进行搜索! |
|
|
|
本网站所提供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资料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或其他方面作出任何保证或其他声明。 |
| Copyright © 1996-2006 www.123bx.com (123BaoXian) China Insurance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
| 中华保险网 — 提供保险资讯的专业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