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新交法机动车三者险专题 >> 交通安全法5.1施行 上路要带第三者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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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天从市普法办、市交警支队联合举办的宣传咨询活动中,了解到一些值得车主和驾驶员注意的情况. “5月1日以后,驾驶员要像带行驶证、驾驶证一样,带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5月1日以后,驾驶员驾车外出如果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要扣车,二要补买保险,三要受到两倍保险金的罚款。 有关人士表示,5月1日以后,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没有免责也就是“撞了白撞”之说.和以往不同的一点是,机动车驾驶员如果造成交通事故还逃逸,将被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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