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健康保险案例 >> 意外高女士突患肝癌庆幸保险公司赔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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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客户李先生从泰康人寿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王冯儒手中接过10万元理赔金。这是泰康人寿哈尔滨分公司继今年5月19日泰康系统省内个人寿险15万元最大理赔案之后,受理的另一宗重大疾病险赔付案。 李先生的爱人高女士(被保险人)于2003年11月16日在泰康人寿哈尔滨分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生存收益人为高女士本人。2004年6月22日,高女士被确诊为原发性肝癌。接到报案后,公司理赔人员立即对案件进行了核实、调查,最终认定此保险责任确属该公司保险条款之责任,根据《保险法》及公司《生命关爱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条款之规定,建议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整。 在历次理赔过程中,泰康人寿哈尔滨分公司本着从客户角度出发的原则,注重理赔时效。业内有关人士表示,通过这起理赔案,体现了人寿保险不仅仅是一种保障,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种健康、幸福、美满的新生活方式,更加体现了珍惜现在、安排未来、规避风险的生活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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