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社保园地 >> 商业医疗保险缘何难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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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实行了多年的报销无上限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将逐步为“低水平、广覆盖”的新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有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需个人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或寻找类似商业保险的途径解决。据有关部门对全国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表明:有0.39%的患病职工年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因此,不少社保部门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承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例如,厦门市规定,每人每年从个人账户中提取18元,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提取6元,共24元,向太平洋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医疗费用超过最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由个人支付10%,保险公司支付9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如今,“花钱买健康”的观念正悄悄形成,医疗保险渐渐成为人们投资健康的方式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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