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社保园地 >> 社保基金:股市难以期待的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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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媒体披露了经国务院批准而公布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从办法规定的具体条款中笔者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作为全社会提供保障的“养命钱”,其理财的基本原则将是在确保风险有限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增值,这样的投资理念或许将使得基金管理人对股市保持相当的低调与理性,可能与市场和投资者期待的大规模入市的期望相去甚远。以下是大家值得关注的几点: 第一、社保基金的来源是指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可见国有股减持还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减持的方式可能包括股权资产,这是值得注意的,就是说可能直接将国有股权划拨到社保基金,然后择机变现。 第二、禁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社保基金账户的资产、挪用社保基金的委托资产、从事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用社保基金委托资产从事信用交易。这里显然是针对目前的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预先设定的戒律。 第三、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其中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这可能是让投资者最失望的地方,通过这样的限定将使最终投入股市的资金大打折扣。 第四、社保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以外的中央预算拨款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条件成熟时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理事会报国务院批准后,改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比例进行投资。划入社保基金的股权资产纳入社保基金统一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股权资产变现后的投资比例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这一条是在与股市讨价还价。也就是说如果社保基金没有从股市获得资金之前,社保基金是不会入市的。 第五、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提取的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净值的1.5%。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的亏损。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社保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还要为自己管理的基金理财承担风险,而且是用自己的“工资”来弥补损失,这样的规定必然让投资管理人更加理性稳健,可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碰难以捉摸的股市,利用存款与国债赚点蝇头小利最保险。 总之社保基金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采取非常稳健的理财原则,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国有股减持主要靠股市来实现,而筹措的资金只有少部分再回流股市,其中的资金分流是显而易见的。市场与投资者还不会失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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