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车辆保险案例 >> 深圳审理一起近400万的特大交通事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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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法院13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受害者向肇事司机宫某及其所在公司、相关保险公司索赔近400万元。 今年6月1日凌晨3时,司机曾某驾驶的人货车载着赖某等6人,行 在法庭上,原告方认为,在人货车被截停后,已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但宫某在行驶当中看到前方道路上有车,却没有采取任何减速避让的措施,造成重大死伤事故的发生,应负全责。他们向肇事司机宫某及其所在公司、相关保险公司索赔近400万元。 被告宫某及其所在公司则辩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很明确。作为另一被告的保险公司则认为,目前保险公司承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而不是“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因此死伤者不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三被告还认为死伤者索赔要求过高。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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