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车辆保险案例 >> 保险公司拒绝为三者险补足“斤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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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时先生致电本报表示,看到本报6月21日刊登的《五一前后车祸赔偿变化大三者险老保单应尽快变更合同》一文后,他就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保险合同的要求,但被保险公司拒绝了。 时先生告诉记者,3年前,他购买了一辆普桑小轿车。今年3月,车险到期后,他又到某保险公司续保,在三者险上,他选择了保额10万元。由于从“五一”之后,因车祸导致第三方伤残或死亡时,司机的赔付标准大大提高。而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5月1日前签订三者险保单的投保人,保险公司按照旧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因此,时先生希望到保险公司变更一下合同,一方面,补上几十元钱,出险后能按照新的标准得到赔偿;一方面,再交纳200多元钱,把保额提高到20万元。 许多车主都遇到了和时先生同样的情况。据了解,除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可以变更合同外,其他保险公司对此非常低调。一些保险公司采取车主找上门来,我就给你变更,不找上门来,决不会主动找车主变更合同的被动政策。更有甚者,有的保险公司干脆就不给投保人变更合同,无论你是否找上门来。 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变更合同,增加的保费不多,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变大,保险公司不愿意承担那么大的风险。此外,变更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要付出一些人力,对于承保车辆比较多的大公司就会有很大的麻烦,而《强制三者险条例》迟早都要出台,到时候,三者险的费率肯定还会改变。考虑到这一点,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投保人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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