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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农民工有望刷卡领工资 今后,我省农民工有望按月从银行或建筑企业直接拿到工资,而不是等待“包工头”发放。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劳动部门正会同建设部门制定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并将很快发布执行。 省劳动厅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顽疾”。 以往,除了企业的拖欠外,一些“包工头”从中克扣农民工工资,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愈演愈烈。正在制定中的新管理办法作出规定:对与建筑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其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新办法还规定:企业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工程款没有到位的情况,新办法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先垫付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此外,我省今后还将从信用档案上着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一旦拖欠农民工工资,便会在各个方面受阻。外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三年内不得进入当地建筑市场。 省劳动厅提醒农民工,发现企业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拖欠或克扣工资等,有权向劳动和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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