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火召坤
在太原市一些银行机构存款,经常会碰到热心的银行职员向储户推介保险项目。没有经验的储户往往草草填写保单,放心地购买并不了解的险种。
据太原市一份调查显示,对于上门推销保险的业务员,市民一般会再三询问,做些市场调查后再做购买决策;而对于银行卖保险,多数人不愿细问,他们认为“银行买保险更保险”,在银行买保险,就和银行捆绑在一起,有问题可以找银行。然而事情并非如此。
近日,山西省银监局披露了省内银行业代理保险业务的调查情况,发现大多数银行代理的保险业务没有办理市场准入手续,部分银行甚至没有取得保险兼业的代理资格,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据调查,目前与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代理保险业务协议的保险公司有10家,代理的险种包括了财险、寿险、健康险、责任险的方方面面。但是,大多数代理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在银行业监管部门办理代理保险业务准入手续,全省31家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中,27家未经监管部门审批。
调查还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未向保险监管部门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办代理保险业务,如国有商业银行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715家支行级机构中,有86家未取得代理资格。与此同时,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在向消费者介绍和宣传保险产品时,过分强调保险分红增值功能,而对保单条款的介绍较少,使一些消费者误认为从银行买保险,出现问题可以找银行;而对银行作为保险代理人的职责不明白,更无从知道所去的银行金融机构是否有代理资格。这些都为将来发生保险业务纠纷埋下隐患。
专家认为,保险业是一个负债性很强的行业,其经营活动涉及千家万户、关联金融市场,因此必须加强审慎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保险代理人,承担责任与一般保险代理人相同,保险合同一旦签订,投保人就与保险机构发生了直接的权利义务合同关系,银行不会承担保险理赔责任。这一点,银行从业人员应向投保的储户解释清楚,而不要利用储户对银行机构善意的信任,简单夸大分红保险等的增值功能,误导消费者,促成草率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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