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伟
社会文化的形成常常受人文、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影响而沉淀生成,且作用巨大。企业文化则是在企业的相对小氛围中形成的文化,它是企业一系列共享的观念、信念、价值和行为准则的集合。
不同的企业受社会文化、行业特点以及领导风格的影响,彼此之间很难评价优劣。问题的核心是任何公司的企业文化必须有利于其生存和发展,而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文化才能够赢得广大员工和社会的认同和欢迎。
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老员工都知道,国寿的企业文化浓缩为两个“成”字。即“成己”与“成人”。概括起来就是“成己为人、成人达己”。这一“优秀企业文化”的提出,对于国寿同仁戮力同心地开拓保险行销新境界,无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一“双成”理念的提出,对于促进国寿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但是,我认为,无论对“文化”做怎样的限制性“界定”,无论这种文化理念多么“优秀”,最终“文化”的价值应当体现在员工的“行为”上。
体现在“行为”上的“文化”,应该说是“精神”的一种“物化表现形式”。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其“优秀企业文化”的功能只能是间接的在发挥作用。“双成文化”理念的价值必须要由全体国寿员工的 “从业行为”来验证。能否将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统一起来,决定着国寿同仁中每一个个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来说,“双成企业文化”的作用体现在其对于国寿全体员工的行为方式能否起着持久的决定作用上。
“双成文化”将“成人”与“达己”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将公司、员工与社会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可谓是实现“双成”,就可保证国寿与社会各界一道创造“共赢”局面。这一优秀企业文化,其“文化”的直接作用是“形成”全体国寿员工的“思想观念”。而员工在这种文化理念下形成的“思想观念”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转化为对于公司有推动促进作用的“有效行为”才是最重要的。同时,对于这种“有效行为”,我们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以避免那种“情绪化”的行为。只有逐渐地将“有效行为”升华为全体国寿员工的“自觉的”、“稳定的”行为规范与行为模式,这时,“文化”的价值才能体现得最完美、最到位。我想,这才是“双成企业文化”的真正价值所在。
为保证“双成企业文化”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就必须在公司内部加强制度建设,将“双成企业文化”的价值包涵进企业的“事务管理”与“经营活动”当中。以制度建设,明确企业前进的方向与目标,以制度建设激励全体员工从事保险事业的积极性,以制度建设保证公司前进的科学性、实效性。这是“优秀企业文化”能否转化为“有效行为”的最为关键的衡量指标。
“双成企业文化”的建设决不是一蹴而就的,员工有效从业行为的形成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但是,在一个坚定信念引领下,能够保持公司群体的统一,却是“双成企业文化”与“员工有效行为”的形成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一旦拥有了这两点,“双成企业文化”与“员工的有效行为”就一定会是和谐的共同体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企业是否能够保证“文化”发挥最大作用,关键还在于企业是否真正形成了深厚的“尊重人、任用人”的良好环境。为了有效避免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出现的典型“重形式轻内容,过分追求统一,对员工个性尊重不够,等级观念严重以及教条僵化”等问题,就必须从领导层起,转变观念,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这方面,中国人寿体现得较为明显。这里的领导充分重视员工的个性发挥,因才施用,给人才都成长创造客观条件。在这里,我体会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信任和尊重个人,追求卓越,追求“双赢”;就是发挥团队的合作精神;这些文化应该说是企业“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动力之源。
从两年来的企业工作实践,回过头来再看“双成文化”,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只要真正理解到“双成文化”的内涵,并保证企业与员工间达成一种共识,互相“成就”,建立起一种真正的“双赢”关系,让企业与员工之间“共同创造,我信任你,你尊重我,共享成果”,那么,“双成文化”就可既“成就”一个企业,也可以“成就”每一名员工。
作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综合部副经理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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