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调研文汇 >> 发挥社会保险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的对策与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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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既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又是社会保险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所以进一步发挥基金管理职能,便成了改善社会保险管理运行,提高其管理效率的主要目标。就目前基金管理职能而言,重点有六大问题需要重视并予以认真解决:
一、 加大基金的清理回收力度。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被大量挪用挤占,严重侵害了广大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上级和有关部门虽三令五申,责令限期收回,并返还基金,但执行中仍缺乏力度,清理回收工作仍任重道远。目前,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现象上:一是社会保险基金自身管理机构进行规定外的直接投资;二是地方政府动用基金进行地方基本建设、把基金当作帮困基金拨给困难企业用做流动资金和提供抵押担保;三是“两金”混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垫支,等等。由于涉及范围广,流失规模又是相当之大,所以清理回收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如不采取特别坚决的措施,以及没有各地政府部门领导重视配合,是很难收回流失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目前,应狠抓基金的清理回收,对挤占挪用的基金在自查的基础上制定还款计划,对造成损失的,要区别情况严肃处理,对借款单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搞清债权债务关系,力争逐步收回,减少损失。 二、尽快实现缴付社会化。 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进了单位门,就是国家人”的传统观念和习惯,但是随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的激烈,原来实行的社会保险费差额缴拨的办法存在很多弊端,部分经济效益差的用人单位挤占挪用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直接侵犯了受保人的合法权益。另外,把社会保险的大量事务性工作都交由用人单位负责,不利于减轻用人单位的社会负担,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会受到影响,也不利于树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所以尽快实现缴付两条线的社会化进程,才能有效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化是社会保险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应不失时机冲破阻力,尽快实现才是。 三、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基金规模。 社会保险基金的实力,反映了社会保险所能起的作用,基金规模增大,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险的既定目标。提高社会保险的收缴率,增加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是持续保持和不断增大基金规模的重要之举。此外,寻找新的途径也不可忽视,目前以下两项举措应力争早日实现: 1、覆盖面真正扩大到全体劳动者。 覆盖面虽是个社会保险的普及问题,但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覆盖面越广,基金的规模也就相对越大。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7万人,但大多数地市只开展差额供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员养老保险,行政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只是劳动合同制工人参保,其他工作人员仍未参保,随着我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的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也应配套完善,做到应保尽保,这样,即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基金规模,促进社会保险共济功能的发挥,也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 2、尽早实现省级乃至全国统筹。 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级别,不仅能从内部来提高基金的效能,推动基金共济,还能促进人才的流动和市场形成以及降低管理费用、增加回报机会,因此,将社会统筹尽可能地向全社会更高层次推进,应成为今后社会保险发展的努力目标。目前,我国还只有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省级统筹,大部分仍停留在县级统筹级别上。由于统筹水平很低,从而导致一些地方基金规模很小,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会统筹所带来的互济作用和国民收入再分配。所以,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在全国实现省级统筹,并最终向全国统筹发展。 四、逐步健全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需要立法作后盾,同时为了实现管好用好的目的,也需要逐步健全各种业务管理制度,从而使社会保险的管理运行更为有序,更加规范化。在各种业务管理制度中,下列三项制度应被置于优先建立之列: 1、社会保险特别预算制度 为了控制和平衡社会保险收支,应建立起社会保险的特别预算。由于社会保险的收入和支出,是可以根据投保人数、时间、缴费和给付的标准,以及基金运行平均收益等预计的,所以建立社会保险特别预算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又是可行的。 2、社会保险基金效益审计制度 通过预测分析和日常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强基金效益的审计,是确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增值的重要措施之一。 3、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目标考核制度 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基金增值实效进行目标考核。同时,通过评估,实行奖罚分明,对增值明显具有效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毫无实效甚至造成基金损失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从而使目标考核制度,成为一种促进基金管理部门和人员提高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激励机制。 五、完善基金收缴的制约手段。 为了使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到位率,需要进一步完善基金收缴的制约手段,特别是在目前全国普遍出现收缴难的现状下,有必要利用一切可能强化制约。其中,两种制约手段应该重点完善: 1、依法制约。 主要是利用《劳动法》和地方有关法规,依法收缴社会保险费。分清应缴、缓缴、欠缴和拒缴各种情况后分别处理。 2、配合制约。 主要是通过各有关部门联手协同,配套实施相关制约措施。如审计部门对不按期如数缴纳的单位,实行强制划缴并处以罚款;银行系统则严格执行见单付款的结算办法,在参保单位各项费用中优先扣款;劳动监察大队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对不按期缴纳的用人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罚;人事劳动部门则对长期欠缴拒缴单位,在调配、退休审批、专业技术等级鉴定等方面,采取综合性制约措施。 六、培育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离不开一支高责任的管理队伍。不用讳言,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之所以会出现一些混乱现象,应该说与我们的管理干部的责任不清是有关的。虽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开展不久,大部分管理人员对这项工作不很熟悉,因此基金管理中许多问题的出现,有可能是我们缺乏经验所致,但是,如果再从深层次去考察的话,我们又会发现问题的关键,依然还是管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欠佳,因为许多问题并非经验缺乏所致,而是无视法规,违背基金管理规律的结果。因此,今后我们应把提高管理队伍责任,作为搞好基金管理的重要措施来抓,战略性采取坚实步骤,通过多年努力,使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岗位,能成长一大批有公德、懂业务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育要求,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要培育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这种品格来自于对人民的高度负责,以及对事业的一丝不苟精神;二是要培育精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经营管理、财会和开发等业务知识,这种品格来自于对实践的探索,以及对社会保险事业的热爱和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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