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问题解答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付工作规程有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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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付工作以县(市)、乡(镇)两级管理机构负责制为基础。给付阶段的基本操作流程和标准单证,是对县乡两级保险管理机构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缴费单位申报领取养老金时,需到乡(镇)保险管理机构填写"领取养老金申报名单",由乡镇保险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领取条件的,将"申报名单"、"缴费证"、"个人缴费记录卡"上报给县级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县(市)级农保机构收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应予审核,以确定上报的申领人员是否具备了领取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根据"缴费记录卡"记录的缴费金额和缴费积累时间,计算积累总额,确定其领取标准,并将其领取标准、领取金额等填入领取证,编制"养老金发放汇部表"。"养老金发放汇部表"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交财务部门复核,待财务部门将养老金拨款后,下发给乡镇管理机构。县级农保机构财务部门应根据"发放汇总表",通过银行向各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拨付养老金,并履行相应的财务手续。 解答来源:农村社会保险司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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