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策法规 >> 用人单位对诊断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履行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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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50条的有关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意见,安排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在医治或康复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留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安排适合其本人职业技能的工作;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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