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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报报道:电子商务是互联网迅速发展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实时性、多媒体、交互性、全球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正改变着保险业的存在方式,为我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转变服务模式
电子商务时代的保险业突破了传统的经营和服务模式,保险公司可直接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可提供全天候的全球营销服务,客户无论什么时间,身处何地,只要能够链接上互联网,即可办理各种保险业务,这有助于发展在传统服务模式下,想投保却因投保不方便而未投保的潜在客户,可方便客户的咨询、查阅、选择并完成投保等一系列工作,这些服务包括:以快速、简便的方式提供保险市场信息、保险产品信息,并以良好的交互性,向顾客提供自助式服务,家庭理财和(我国的保险产品已逐步从保障型、储蓄型产品发展到投资型产品)无实体保险服务等。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保险电子商务,所需的成本只是硬件、软件、少量智能资本,利用少量的投入就可以增加保险公司的虚拟分支机构,创造出大量的“网络保险从业者”,而传统保险公司的开办,则需要大量的土地、资金、人力和建筑,传统的寿险销售成本非常高,保费的30%—40%都付给中介人,而网上销售只需要不到20%的销售成本,不同险种网上交易的成本降低幅度有所不同,相对于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网上保险可以不受时间与空间的制约,降低经营成本,免去中介环节而提高保险业务效率,增加公开、公正、公平的透明度,操作简单,方便快捷。
转变经营思想
首先,保险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上单纯以机构网点多少,地理位置便利为主导的保险服务方式,把经营策略提高到全国及全球的战略高度,促使保险公司认识到网络客户的超国界性,保险电子商务带给保险业和客户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便捷、低成本地进入全球市场,客户只要拥有一台联网计算机和信用卡就能够实现“全球”消费;其次,要认识到一旦建成网络保险,那么其总体功能就主要体现在服务上,而不仅仅是经营。
创新保险业竞争规则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赋予保险业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带动保险业实现国际化,并重新构建市场竞争规则,所有保险公司无论实力雄厚还是规模大小,在网络上一律平等,交易的低成本和进入的低门槛,使大的保险公司和中小保险公司拥有了参与保险电子商务的均等机会,中小保险公司也可以从原先主要被大保险公司占有或垄断的市场中获得利润。通过网络使中小保险公司变大,本地保险公司国际化,跨国经营不再是大保险公司的专利,这为我国加入WTO后,与资金、技术、管理都占优势的国外保险业竞争提供了契机,在传统的业务模式下,要达到并赶超这些国家的保险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而现在,通讯、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网络保险方面,我国与其他国家的保险业基本上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能否抓住这次机遇,关系到我国保险业未来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应该抓紧时机,发展网上保险,占领市场,并利用互联网的国际性,宣传我国保险业,并努力开展国际业务。
解决信息的不对称性
以前,信息一般由保险公司掌握,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向客户提供信息,传统的通过保险公司直销或保险代理人方式销售保单,可能存在一些直销员或代理人由于本身业务素质偏低或过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向客户作保险产品介绍时,无意或有意地向客户提供不完全信息,埋下了以后可能产生保险争端的隐患,也就是说信息偏重于保险公司一方,存在着信息的非对称性,而通过保险电子商务,客户可以方便快捷地在各个保险公司的网站上查询相关保险信息,并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比较,从而大大降低收集信息的成本,同时也降低了保险公司发布信息的成本,可以无偏地向客户传送数量丰富的优质信息。
总之,保险电子商务方兴未艾,电子商务所具有的战略优势,给企业带来的收入增长,成本降低及高效率是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内在动力。我国保险业应抓住机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突破空间、时间限制,突破企业经营面积限制,将我国保险业发展成为以电子商务为支柱的,能够与外国保险公司展开充分竞争的,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国民经济的产业。 |